烟台市出台住房“以旧换新”政策 每套最高补贴
12月29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日发布的《烟台市“以旧换新”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和《烟台市优化购房者消费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建议》政策)。近年来,烟台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居民对改善型住房的需求旺盛,但普遍面临交易周期长、二手房交易难等问题。为盘活存量房地产,畅通市场周期,促进城市更新和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烟台市本着“政策尽量全面,最大限度地支持老百姓改建”的原则,制定并出台了这两项新政策。试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试行方案》明确了“以旧换新”、“以旧换新”、“以旧换新”的不同模式。“以旧换新”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旧房主体,按照规定收购换房者(居民)的二手房。二是各类企业充当第三方收购者,按照市场化原则向换房者收购二手房,出售已签订“以旧换新”合作协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新建商品房。与企业签订经营协议,对收购的二手房进行经营和处置。市层面已确定蓝天城投集团旗下烟台诚兴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为旧房产回收利用主体。莱山、浮山、黄渤海、莱阳等地还明确了旧房产回收利用主体,鼓励更多区市、企业参与。 “卖旧买新”模式:有两种方式,一是居民卖旧房自行购买新房;二是通过中介机构帮助卖旧房。在此过程中,换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公司或中介机构签订《卖旧买新协议》或《买新商品房销售合同》时,会明确销售协助、使用券补贴、定向购房、“终止”等事项。保护期”。如果是老房子出售后,即可办理新房手续。如果旧房不出售,合同可以无条件终止。 “拆旧换新”模式鼓励各区市以“以旧换新”的方式,以危房改造推动城市更新。通过收购整栋建筑、整个面积,可以对城市旧住房进行独立更新,实现原有的拆除重建。主要在业主偏好集中的老旧小区探索实施。目前,烟台市已形成从信息发布、旧房评估谈判、旧房不动产登记到新房网上签约备案、资金缴纳的全链条流程体系。同时,本市建立统一的住房“以旧换新”平台,发布政策解读、新旧房改sts、旧房业主、实施细则、问答手册、讲解动画和视频等,并可实现补贴券申请、申报全流程在线。市民可登录“烟台住建”官方微信公众号“以旧换新”模块查看详情。为有效解决“以旧换新”过程中的资金对接问题,畅通住房置换渠道,支持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烟台市为本次活动设立了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扶持资金由市、区财政共同承担,主要用于政府“以旧换新”补贴(6000万元)、定向购房优惠券(5500万元)等直接惠及消费者的政策。其中,参与“以旧换新”的居民计划按照新旧房价差额给予1%补贴,参与“卖旧买新”计划的居民按照新房价格给予1%补贴,每套最高补贴3万元。为多代多子女家庭发放“团购”优惠券和定向购房。两个孩子的家庭可以申请一张优惠券,三个孩子或以上的家庭可以申请两张优惠券,多代家庭可以申请一张优惠券。优惠券可与补贴券同时使用,一套最高补贴8万元。各类补贴按照“总量控制、先到先得”的原则,在试用期结束或配额用完后终止。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方面,金融机构对长期收购二手住宅的企业提供住房贷款支持出租。贷款期限可达25年以上,最低利率约为3%。同时设立3000万元租赁住房贷款贴息基金,向上述租赁企业提供每年1%的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为5年。同时,烟台市采取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推进代际互助、提高每月还贷比例、增加贷款额度、减少公积金贷款笔数等措施,有效减轻换房群众购房压力。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家居、家装等各类市场主体开展购房折扣、代理费折扣、家居全价折扣等收益分享活动相结合,打造消费生态圈让人们从买房到买房都受益匪浅。 (大众新闻记者丛春龙) 上一篇:关兰亭|济南地铁从“线”到“网”:一下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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